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被拘留通常持续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关于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如需采取拘留措施来拘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具体实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县级或以上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经其批准之后,签发具有法律效应的《拘留证》,其后交由提请批准拘留的相关单位负责执行。
2、关于拘留的执行当公安机关实际执行拘留行动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并且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明文件上留有清晰的签名和指纹印记。
3、关于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存在重大犯罪嫌疑,需要将其判以逮捕罪名,则应在拘留行动结束后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在某些具有独特状况的案件中,提交审核批准的时间能进一步延伸到一天乃至四天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1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