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的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的房产证怎么办?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房产证: 1、申请人需要收集房屋相关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等。 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产权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发布安置户翻空拿房先后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门牌号及独特困难户安置目标; 2、发布分配安置房的時间、地址; 3、派发分配安置房自主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挑选安置房号,由工作中工作组小组长填好安置房分配证实,小组长签名确定,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主抓责任人审批签名。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实到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办申请办理清算办理手续,征地拆迁办出示金融机构缴款单,拆迁户到特定金融机构交购房的钱。 6、拆迁户凭金融机构交款凭据到市财政局确定缴清购房款后出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实及市财政局出具的能证实缴清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出具拿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实和拿房通知单到物业公司企业领到安置房锁匙。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 被征收房屋 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 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 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四、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3、等价交换原则。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房的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的,在被拆迁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注销原房产证并且给当事人出具新的房产证。房屋拆迁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调换的安置房是可以办房产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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