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子拆迁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三、房子拆迁纠纷立案后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针对房子拆迁纠纷的解决方法征地部门会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实际上造成房子拆迁纠纷的原因也有可能是被拆迁人不配合政府部门的拆迁工作。对于这种情况征地主管部门也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征地主管部门已经支付了补偿金,可以直接申请法院作出强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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