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挪用公款是否有追诉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挪用公款是否有追诉期? 有追诉期,但追诉期需要根据挪用公款案的具体案情分析。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四、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任何刑事案件都有追诉期,所以挪用公款有追诉期,超过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追诉时效并不是从公安机关将嫌疑人缉拿归案后才开始计算的,追诉时效是从犯罪行为终止以后开始计算。发现挪用公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以后要尽快到有关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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