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连带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有效吗 1、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是有效的,签订了主合同后,才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主债务届满后6个月。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是怎样的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晚于主合同是有效的,签订了主合同后,才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主债务届满后6个月。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