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 房产赠予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 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一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是有五个步骤的,房屋赠与的话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手续的,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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