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裁决的依据、理由; (4)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5)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房屋拆迁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拆迁三方有纠纷能强拆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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