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能够异地监视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是否能够异地监视居住? 能够,是有法律依据的,监视居住能够指定居所,也能够在异地执行。 监视居住,公安机构能够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构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能够异地执行。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能够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构批准,也能够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需要出具法律文书吗? 需要,公安机构出具的文书需要盖公章。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部门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部门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部门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能够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能够异地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的文件中需要公安机构盖章,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监视居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不能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者应当遵循相关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是否能够异地监视居住?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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