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有哪些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人的,可以为其指定,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和再审。 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 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指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有哪些情形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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