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说,任何私人债务均应当由债务人自己名下的财产来支付。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可能会牵涉到配偶之间的共有财产权益。 倘若该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产生,并且主要运用于共同生活所需、生产经营之中,甚至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和决定作出,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内共同债务,因此我们便能够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作出保全措施。 同样地,如果能够明确证实某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性质,一般只允许对属于债务人的那份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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