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如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1、首先,办案人员要进行拘留申请。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当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须刑事拘留的条件时,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最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等),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2、然后,是上门对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若有人声称公安机关上门拘留,记得查看拘留证核实其真实身份。 再次,办案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3、最后,拘留处理后的结果。 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涉嫌犯罪被采取了刑事行政措施之后,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说已经达到的最长的刑事拘留37天时间,之后如果想要继续的立案侦查,应当变更强制性措施。当然了,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的释放当事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刑事拘留的程序是如何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