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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敲诈勒索的行为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1、恐吓手段:包括明示、暗示,语言、文字、手势、动作,直接告知或者第三者转达,利用自己曾经犯罪的经历、从事特定职业(如新闻记者)、担任某种职务等身份威胁。

2、恐吓内容:以恶害相通告,以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即使对方清楚不交付财物就会招致恶害。这种恶害,只要足以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

3、恐吓实现:行为人所告知的恶害可由行为人自己实现,也可由第三者实现;但由第三者实现时,行为人必须使对方知道行为人能够影响第三者,或者让对方推测到行为人能影响第三者。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行为人与第三者有共谋关系。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可能是相同的,所以,最高法院允许各地司法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标准进行划分。除了敲诈勒索的数额之外,嫌疑人敲诈勒索的手段、次数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影响都和量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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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