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在刑法第几章?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在刑法第几章? 1、职务侵占在《刑法》第五章,属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 职务侵占罪被放置在《刑法》第五章,而《刑法》第五章是关于侵犯财产罪量刑标准的规定。 2、职务犯罪包括职务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的相关罪名,具体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二、职务犯罪需要请律师吗? 1、职务犯罪不一定需要请律师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不是一定要请律师,是否委托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有一定的优点,主要包括: (1)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可以弥补当事人在法律知识上的不足。 (2)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律师可以给当事人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等。 3、律师受理职务侵占案件后,不一定可以做无罪辩护。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 (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 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具有主观直接故意。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可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主体要件中特殊的主体范围。 (3)被告犯罪行为不足: 当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三、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停、犯罪行为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等。 1、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单位发现职员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后,可以向侵占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初步核查确定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一般会立案处理职务侵占案件。对职务侵占在刑法第几章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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