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 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 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对刑事诉讼中是不是可以多次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了,即取保候审是可以多次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此外,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如果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需要法律方面的咨询,可以找我们的律师。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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