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罚的人身罚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法学理论上,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等处罚方式。 人身罚是指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例如行政拘留。 人身罚的行使只限于公安机关,以防止人身罚的滥用而影响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对于人身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列入处罚种类的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人。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吗 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形式。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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