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小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每小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工作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1.5; 双休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2; 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3。 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费的支付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职员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通常来说,职员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职员并不需要上班。如果单位想要安排职员在以上之外的时间范围内上班,一般需要向职员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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