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义务机关要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方法规定于《国家赔偿法》第七条中,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以上知识就是对“房子被强拆个人要如何提行政赔偿”问题进行的解答,个人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行政赔偿,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子被强拆个人要如何提行政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赔偿义务机关要如何确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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