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来看的话,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在申请工伤索赔赔偿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劳动者是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而用人单位是需要在一个月之内提出申请,不过当然是越快越好。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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