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能够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能够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针对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身的特点,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处于哺乳期,公安机关能够不对其实施逮捕,而是通过监视居住来强制。监视居住往往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如果需要变更,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监视居住措施变更能够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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