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到三岁的孩子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不到三岁的孩子离婚判给谁? 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综上所述,结合父母的具体情况才能准确分析不到三岁的孩子离婚判给谁,男女方有平等的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法院应该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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