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讨债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 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我国的相关公民在进行借钱时,如相关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进行还款的。 我国的相关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借条和证据,索要自身合法的经济财产。 也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对这类事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有效讨债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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