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法判刑从什么时开始计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犯法判刑从什么时开始计算刑期?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犯法判刑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减刑? 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犯法判刑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四、犯法判刑服刑期间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五、犯法判刑服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窃、赌博。 六、犯法判刑服刑期间减刑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综上所述,犯法判刑从什么时开始计算刑期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判决书生效以后会在10天之内交付执行,执行期间犯罪分子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教育监管。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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