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歧视对待,相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
问题 | 程序正当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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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程序正当原则的内容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了解权。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5章38条,是中国首部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重要。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程序正当原则的相关案例案例一:交警暗处测试车速的罚单判罚交通违章被处罚问题,一直以来是日常生活中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以测速仪测速作为交通违法依据进行处罚,是现今全国各地交警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 但是实践中有不少驾驶员对这种处罚依据心存异议。2006年12月11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案件,原告段女士不服交警以测速仪测速 作为处罚依据,提起行政诉讼,将交警告上法庭。 2006年11月9日上午,当段女士驾驶车辆行驶到南北高速公路20km+650m处时,被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 (简称六大队)使用的智能测速仪拍摄确认为超速行使。随后,该大队对段女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段女士接到该队做出的处罚决定后,认为该决定的作 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当时她驾驶车辆经过上述路段时,并没有任何交警在该路段巡回检查,交警是故意将测速仪放在阴暗角落或树丛后面进行偷拍。段女士以交警 的这一做法违反政务公开原则、处罚显失公平等理由,于2006年12月11日向良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后,司机与交警达成了和解,交警撤销了对段女士的处罚决定书,段女士则撤销了起诉。 程序正当原则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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