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问题 | 征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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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收滞纳金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二、征收滞纳金举例例如: (1) 纳税人小刘1月应税纳款为10000元,应在2月15日缴纳,但是小刘忘记啦,到16日接到税务局催缴通知后才缴纳,那么小刘在缴纳10000元税款的同时,还需缴纳1天的滞纳金,即:10000元*1*0.05%=5.0元,滞纳金最少5元人民币。 (2)小马的银行信用卡应于2013年3月25日还上月消费金额40000元,但是小马当时只还了30000元,当 月28日收到工资后才能归还剩余10000元,这样小马就需要缴纳10000元对应3天的滞纳金,假设滞纳金的比例是0.01%/天,那么归还剩余款项时 应多缴纳的滞纳金为:10000*3*0.01%=3(元)。 三、征收滞纳金的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收滞纳金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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