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赔偿低可以找律师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拆迁赔偿低可以找律师吗? 拆迁赔偿低可以找律师,但是不一定有用,拆迁律师只能做到在补偿不合理不合法的时候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补偿,也就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到底能不能达到被拆迁人心中的满意确实不好衡量。 律师可以利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提供专业建议,专业拆迁律师有长期的拆迁维权经验,深谙其中的游戏规则,更有专业的知识背景,能够告诉被拆迁人什么字该签,什么字不该签,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不合理有什么办法,遇到强拆这种紧急事情怎么处理等等,这就是拆迁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 二、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判定规则是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中内容主要是拆迁当事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的约定。有效的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拆迁补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三、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 1、拆迁补偿不是按户口以及人头。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赔偿低可以找律师,但是不一定有用,拆迁律师只能做到在补偿不合理不合法的时候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补偿,也就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利益最大化。以上就是关于拆迁赔偿低可以找律师吗的相关介绍。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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