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行为之债指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侵权行为之债指什么 侵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利或人身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版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权,构成侵权行为之责。侵之债的构成要件有:行为的违法性;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般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商标的侵权行为有什么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侵权行为之债指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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