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经营没有合同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伙经营没有合同纠纷怎么办? 1、合伙经营没有签合同,可以在纠纷发生后临时协商确定处理纠纷的办法。协商达成一致后补签协议。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2、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欠了钱跑路了怎么办? 1、合伙人欠了钱跑路,其他的合伙人需要对外承担诬陷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即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按照合伙债务的分担情况,即使其中的合伙人欠债跑路了,但是其他合伙人对债务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时还是需要承担债务。 2、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 且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就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未签合伙协议书如何退伙? 1、未签合伙协议书若是想要退伙,可以与其他合伙人协商。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是否签署了合伙协议,在合伙经营的过程之中都有可能会发生纠纷,在纠纷发生之后,各纠纷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处理纠纷的办法。对合伙经营没有合同纠纷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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