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效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被撤销。如果债务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权人买卖行为,但是有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签了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吗 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符合生效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是不能转让的;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合同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效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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