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关于入室盗窃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刑法》中关于入室盗窃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盗窃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涉嫌入室盗窃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涉嫌入室盗窃移送检察院后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涉嫌入室盗窃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五、涉嫌盗窃罪开庭后享有哪些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六、涉嫌盗窃罪存在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涉嫌盗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法》中关于入室盗窃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没有详细的案情不能确定嫌疑人要面临的刑罚标准。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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