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只是赊账算是诈骗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只是参与诈骗的会被判刑吗 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他人长期赊账不给,不具有诈骗的构成要件,属于民事购销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向赊账人追讨,索要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认定诈骗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三、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l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四、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只是赊账算是诈骗么,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欠货款跑了不算诈骗。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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