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如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二、不起诉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不起诉一般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一般情况中,不起诉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是不允许的,因为申请强制执行往往根据一方不履行判决文书。 不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若是事先经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一旦债务人借钱不还即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3、并且,债权公证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才具有相应的效力: (1)先提出公证申请。债权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员亲自公证。公证员接受委托后,要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由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按程序进行。遇到法定回避情形,公证人员要按规定自行回避。 (4)送达公证文书。做好公证后,公证书要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要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并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三、被申请强制执行怎么解冻账户? 1、被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想要解冻自己的账户,可以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是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 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的解冻方式为: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2、一般民事诉讼或涉案违法犯罪时,只要原告提出冻结申请,由法院裁定后,即可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冻结。 或者对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查封。一般情况下有以下种解冻方式: (1)判决之前,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2)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债务的,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 (3)原告在庭审中败诉的,法院依法解除对被告财产的冻结。 (4)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5)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想要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账户的冻结。对如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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