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 1、提供相应的价值的担保,一般法院要求即需要提供,没要求可不提供; 2、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匿、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等情形,且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离婚抚养权争取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抚养权争取的有利条件有: 1.己方收入更高; 2.己方父母的基本条件更好; 3.己方的文化程度更高; 4.己方的居住条件更好; 5.身体状况好; 6.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分割;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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