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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假释,假释犯的考验期限如何确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什么是假释,假释犯的考验期限如何确定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条件如下:

1.不是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

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对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是指实施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中包括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实施犯罪行为,原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假释,如果所犯新罪免除处罚的,收监执行自假释之日起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如果所犯新罪须判处刑罚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新罪时,将原宣告的假释撤销,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假释的考验期限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以下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什么是假释,假释犯的考验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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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7: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