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起?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起? 商标保护期限从商标被核准注册的那天起算。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是什么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商标权的期限的确定遵守两个原则:一个原则是一次注册有效时间有限制; 我国注册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无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连续续展。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如下: 一、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保护商标权。也就是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如果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导致与注册商标产生明显区别; 且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将构成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如果改变了商标导致商标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甚至相同的还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 二、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保护商标权。也就是说注册商标时核准在哪些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在日后的使用中不能超过这个犯罪。 如果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还可能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商标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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