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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卫星定位农村宅基地压红线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宅基地
解答

一、卫星定位农村宅基地压红线怎么办

发现自己的房屋占了红线要先自查是否有加宽、扩建等行为,对照当时批复的宅基地使用证明和确权以后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等,实际测量;很有可能是超出了小部分位置,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补救的,自觉将村集体说明情况并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的。若是房子确实没有违建乱建,而是村里有土地申请复耕的时候标准有错误,那么只要找不出申请的书面证明,村集体就存在着主要责任,将由村集体向上级土管部门提出申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没有宅基地,拆迁怎么办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农村房宅基地买卖怎么办理公证

1、提交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

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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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