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务员亲属回避规定是什么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公务人员之间存在夫妻、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以及近姻亲等特定关联关系时,都必须避开同时在同一机关任职于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之下或是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而且,他们还需要避免在处于某一方已经被任命为领导职务的机构中从事包括组织、人事、纪律检查、行政监督、审计以及财务管理在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凡有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
同一行政首长,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任职回避范围。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7: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