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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分类 行政类-行政诉讼
解答

一、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行政诉讼的被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后变更行政行为的,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原行政机关不再的,继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再审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申请再审的法院必须是作出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如何提起行政诉讼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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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