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者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者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者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二、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1、书证。 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书证应提交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非原件书证,应提供原件线索或印证材料。 2、物证。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证也应提交原物。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 3、视听资料。 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带、录像带以及从电子计算机中提取的资料。 4、证人证言。 知道案件中有关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情的如实陈述。 5、当事人陈述。 当事者在诉讼中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当事者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6、鉴定结论。 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作出的科学结论。如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等。 7、勘验笔录。 勘验人员对双方当事者争议的标的物或者物证,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测量、绘图、拍照,并将情况和结果如实地记录下来而制作的书面材料。 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者单位派人参加,所作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者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三、经济纠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者,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者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身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买卖合同纠纷,买方甲逾期不支付货款,卖方乙可以对其提起诉讼,第三人丙一般不能向甲提起要求其向乙支付货款的诉讼。只有在乙怠于行使其对甲的到期债权,对丙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丙才能以自身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甲的权利。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者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所以说,首先是起诉和受理,起诉是当事者请求法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接下来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进行的审理前的准备;接着是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当事者;最后是案件的判决,以上所说的观点为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流程的回答。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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