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这样的: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其他程序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二、行政拘留的程序以及条件是怎样的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会被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如下: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吸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三、行政处罚的人身罚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法学理论上,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等处罚方式。 人身罚是指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例如行政拘留。 人身罚的行使只限于公安机关,以防止人身罚的滥用而影响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对于人身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列入处罚种类的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人。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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