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没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处罚标准怎么认定 我国没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只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此罪的处罚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只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会构成。所谓严重情节指下列情形: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 重大损失是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样承担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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