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甘肃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甘肃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 1、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按被拆迁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每月补贴。 2、农村房屋征收奖励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的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补助费等于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15:00总安置费等于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收土地安置人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贴:补偿计算标准等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谁作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一经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甘肃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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