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根据不同情形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情形是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具有以下情形能行使: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是什么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理由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对子女的抚养,不仅包括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也包括履行约定的扶养义务。其次,受赠人需要有一定的扶养能力,有义务不代表有能力。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发生上述三个法定事由(没有兜底条款),法律赋予赠与人撤销权从而规制受赠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任意撤销权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怎么撤销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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