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可以公积金还组合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夫妻双方可以公积金还组合贷吗 完全可行。 夫妻双方可共用贷款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若配偶中有一方以公积金贷款形式进行购房,则只能由债务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直至所有贷款偿清为止。 在此情况下,夫妻购买房产即可动用两人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来源。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过程中,借款人均应当展示出充分的法律行为能力; 同时,还需提供包含公积金缴纳记录(或住房公积金卡片)在内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等相关文件;其本人亦应在单位持续一年(含1年)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保持较高的每月缴存金额,并且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足以支撑全额借款需求;于个人购、建、翻、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后五年内,购买房屋者均可向银行提出购房贷款申请; 至于首付款方面,无论借款人首次还是第二次申请贷款,都必须支付购房款项的至少百分之二十(即20%)作为首付款; 最后,申请人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 可以。在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尽量先行协商,以最和谐的方式交流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旦离婚夫妻双方对变更抚养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 把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在协议书上写清就行,只要协议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愿,一经双方签字即有效,到法院变更不必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公积金还组合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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