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一方重婚罪需要有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起诉一方重婚罪需要有什么证据 起诉一方重婚的,首先要区分是哪一种重婚。 一种是已经结婚的,在外还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这个需要掌握重婚的一方另外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书,又或者在外与他人生育孩子的有关证据。 另一种是已经结婚的一方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关系生活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一方欠钱是否需要另一方还 结婚一方欠钱是否需要另一方还,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配偶也有还款义务的,配偶是需要进行债务的清偿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结婚一方欠钱需要另一方还吗 结婚一方欠钱是否需要另一方还,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配偶也有还款义务的,配偶是需要进行债务的清偿的。如果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起诉一方重婚罪需要有什么证据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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