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 一、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关于抗辩权,其成立需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的互负债务关系; 其次,要求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明确的先后履行顺序; 最后,对于应当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若其未能履行或者履行债务时未能达到约定之标准,也会构成对方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法律规定,法律如何规定 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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