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追诉期过了是不是没事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案件追诉期过了是不是没事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准则,对于犯罪嫌疑者进行刑事定罪和施加惩罚时,必须确保在追诉期限之内提出诉讼。 然而,追诉期限的确定通常与法定最高刑罚相联系,倘若超过了这一时期,则可能无法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1、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 2、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3、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追诉期过了是不是没事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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