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已交能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定金已交能退回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由于非可归咎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所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时,已支付的购房定金应当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因此,符合前述条件才可以退回,否则将无法退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能退吗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 定金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 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已交能退回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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