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怎样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怎样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并不是离婚后,孩子就只由一方抚养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怎样自动分居离婚,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不在一起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 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条件有哪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的条件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怎样办,有哪些相关规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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