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胆囊切除属于几级伤残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胆囊切除属于几级伤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10级伤残的员工在进行胆囊切除手术后,可获技术鉴定中心评定的10级伤残级别。 对于因公受伤且评级在七级至十级的劳动者,将享有如下待遇: 首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者可获得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者可获得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者可获得9个月的本人工资; 而十级伤残者则可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次,当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时,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还需向其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胆囊切除保险赔不赔? 因胆囊切除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险报销范围内进行报销,而能否获得重疾险的赔付,取决于胆囊切除的病因是否符合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实际情况中,胆囊切除是否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在保障范围内则不能获得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胆囊切除属于几级伤残”,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