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可不可以轮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子女可不可以轮流抚养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可不可以轮流抚养,但是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若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不可以诉讼变更。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协议离婚可不可以不协商子女抚养权 协议离婚不可不可以不协商子女抚养权。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后孩子可不可以跟母亲姓 离婚后孩子可不可以跟母亲姓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一般需随父姓或者母姓。且在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等情形下,可不受前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不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子女可不可以轮流抚养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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